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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
2017-06-15 13:2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自治区党委批准同意,学校将于2017年6月召开中共喀什大学第一次党代会。在此期间,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工作纪律,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的纪律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确保党代会顺利召开的政治需要,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现就有关加强换届选举纪律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换届选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营造良好换届风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做到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对换届中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查处问责,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明纪律,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要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严格执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要求。做到“九个严禁”: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  

1.加强思想教育。要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经受住权、利、名、情的考验。要教育党员和代表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加强纪律教育。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要及时将换届纪律要求印送本支部党员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和代表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后备干部进行一次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切实负起匡正换届风气的责任,做到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  

四、严厉查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1.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九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强化对党代会换届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注意听取广大师生对换届风气的意见建议,特别关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反映,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党代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整治换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及时查办,对查实的问题,无论涉及到什么人,严肃责任追究,决不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并对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曝光。  

学校设立换届纪律监督举报电话:0998-2892231  

举报邮箱:jjw@ksu.eud.cn  

举报信箱地址: 文科教学楼一楼  

交流中心一楼大厅   

中共喀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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